省政府關於印發关键词1省公務員工資製度 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7-10-23 15:15 字體:[ ]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关键词1省公務員工資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並報經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審核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改革公務員工資製度,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製度,是貫徹實施公務員法的重要內容,是促進公務員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於解決當前公務員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縮小地區間收入差距,理順收入分配關係,構建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體係,充分發揮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又好又快地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各項紀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紮實細致做好實施工作。
  改革公務員工資製度,政策性強,涉及麵廣,任務繁重。各地各部門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大家充分認識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艱巨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精神上來。要切實解決好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改革平穩順利進行。


  关键词1省公務員工資製度改革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革公務員工資製度的通知》(國發〔2006〕22號)和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製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實施意見。
  一、改革的實施範圍
  (一)實施公務員工資製度改革的範圍。
  按照公務員法管理和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二)列入公務員工資製度改革的人員範圍。
  上述單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
  因受處分(處罰)領取生活費的人員不列入工改範圍。立案(或停職)審查人員在審查期間暫不列入,待審查結案後再確定是否參加工資製度改革。
  二、職級工資製的實施
  列入實施範圍的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實行職級工資製。
  (一)公務員職級工資製改革的主要內容。
  1. 調整基本工資結構。公務員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調整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取消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
  職務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職責大小。一個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準,領導職務和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對應不同的工資標準(附表1)。公務員按所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準。
  級別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實績和資曆。公務員的級別由現行15個調整為27個,取消現行級別。每一職務層次對應若幹個級別(附表3),每一級別設若幹個工資檔次(附表2)。公務員根據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曆確定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執行相應的級別工資標準。
  2. 調整基本工資正常晉升辦法。公務員晉升職務後,執行新任職務的職務工資標準,並按規定晉升級別和增加級別工資。公務員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職務對應的級別內晉升一個級別,一般每兩年可在所任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公務員的級別達到所任職務對應最高級別後,不再晉升級別,在最高級別工資標準內晉升級別工資檔次。
  (二)套改工資的辦法。
  職務工資。公務員按現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準。
  級別工資。公務員的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按現任職務、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確定(附表5)。
  現任職務,是指按幹部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正式任命的職務。
  任職年限,是指從正式任命現任職務當年起計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並計算的年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稱職的年限。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是指在國家承認學曆的全日製大專以上院校未計算為工齡的學習時間(隻適用於這次工資製度改革,不涉及工齡計算問題)。在校學習的時間以國家規定的學製為依據,如短於國家學製規定,按實際學習年限計算;如長於國家學製規定,按國家規定學製計算。
  任職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公務員按現任職務套改的級別,如低於或等於按原任低一職務套改的級別,可先按原任低一職務套改,在此基礎上高套一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套入對應的工資標準;如高於按原任低一職務套改的級別,但級別工資額低於按原任低一職務套改的級別工資額,可先按原任低一職務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現任職務套改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按原任低一職務套改時,現任職務的任職年限與原任低一職務的任職年限合並計算為低一職務的任職年限。
  公務員套改的級別和級別工資額低於相同學曆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的級別和級別工資額的,執行相同學曆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的級別和級別工資額;套改的級別高於相同學曆新參加工作人員定級的級別,但級別工資額低於定級的級別工資額的,可按相同學曆新參加工作人員定級的級別工資額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
  (三)正常晉升工資的辦法。
  1. 晉升職務增加工資。公務員晉升職務後,從晉升職務的次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職務工資和相應的級別工資。原級別低於新任職務對應最低級別的,晉升到新任職務的最低級別;原級別在新任職務對應級別以內的,晉升一個級別。級別工資逐級就近就高套入晉升後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
  2. 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增加工資。自2006年7月1日起,公務員年度考核累計五年稱職及以上的,從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內晉升一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套入晉升後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的考核年限,從級別變動的當年起重新計算。公務員晉升職務相應晉升級別時,如晉升一個級別,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的考核年限從上一次按考核結果晉升級別的當年起計算;如晉升兩個級別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的考核年限從晉升職務變動級別的當年起重新計算;如公務員越級晉升職務,逐職計算是否晉升兩個級別及以上。
  公務員按套改辦法重新確定級別後,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並達到級別工資套改表規定年限的,可從達到規定年限當年的1月1日起晉升一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套入晉升後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其中,職務未發生變動的,按現任職務達到上一級別規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職務達到套改確定級別規定年限;晉升職務隻晉升一個級別的,按原任職務達到晉升後級別的規定年限。按有關規定高定級別的人員,先按高定前的級別執行上述辦法,在此基礎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按上述辦法晉升級別後,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的考核年限從級別變動的當年起重新計算。
  公務員的級別達到所任職務最高級別後,年度考核累計五年稱職及以上的,不再晉升級別,在所任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3. 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工資檔次。自2006年7月1日起,公務員年度考核累計兩年稱職及以上的,從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工資檔次晉升的當年起重新計算。
  4.其他。公務員晉升級別相應增加級別工資時,如增資額超過原任級別一個工資檔差,晉升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級別晉升的當年起重新計算;如增資額不超過原任級別一個工資檔差,晉升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上一次晉升級別工資檔次的當年起計算。晉升兩個以上級別時,逐級計算增資額是否超過一個工資檔差。
  公務員晉升級別和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工資檔次在同一時間的,先晉升級別,再晉升級別工資檔次。
  (四)新錄用人員工資待遇。
  1. 試用期工資。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工資分別為:初中畢業生570元,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590元,大學專科畢業生655元,大學本科畢業生685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製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710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770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工資,按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參考錄用前本人工作經曆和錄用後擬任職務、級別,按照比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低一個級別工資檔次的額度確定。
  2. 試用期滿後工資。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合格後,按所任職務和級別執行相應的工資標準。
  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公務員,職務工資分別執行下列職務對應的標準:初中、高中和中專畢業生按辦事員;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製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按科員;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員;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員。級別和級別工資分別定為:初中畢業生二十七級1檔;高中、中專畢業生二十七級2檔;大學專科畢業生二十六級2檔;大學本科畢業生二十五級2檔;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製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級3檔;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級3檔;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級1檔。
  其他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合格後,按所任職務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執行相應的工資標準。
  三、機關工人工資製度的實施
  (一)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崗位)工資製的主要內容。
  1. 調整機關工人基本工資結構。技術工人仍實行崗位技術等級工資製,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獎金三項調整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兩項。崗位工資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和工作質量確定,按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三個技術等級和技師、高級技師兩個技術職務設置,分別設若幹工資檔次。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根據技術水平高低確定,一個技術等級(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準(附表4)。
  普通工人仍實行崗位工資製,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崗位工資和獎金兩項調整為崗位工資一項(附表4)。
  2. 基本工資正常晉升辦法。機關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兩年可在對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機關工人工資套改辦法。
  1. 技術工人工資套改辦法。技術等級工資。技術工人按考評(聘任)的技術等級(職務)執行相應的技術等級工資標準。
  崗位工資。技術工人的崗位工資檔次按現任技術等級(職務)、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和套改年限確定(附表6)。
  現任技術等級(職務)是指技術工人按機關事業單位技術等級(職務)考評規定考評(聘任)的技術等級(職務);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是指技術工人從考評(聘任)技術等級(職務)當年起計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並計算的年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學徒期、熟練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技術工人按現任技術等級(職務)套改的崗位工資額,如低於或等於按原任低一技術等級(職務)套改的崗位工資額,可先按原任低一技術等級(職務)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現任技術等級(職務)對應的工資標準。按原任低一技術等級(職務)套改時,現任技術等級(職務)的年限與原任低一技術等級(職務)的年限合並計算為低一技術等級(職務)的年限。
  2. 普通工人工資套改辦法。普通工人的崗位工資檔次,按套改年限確定(附表6)。套改年限的計算辦法與技術工人相同。
  (三)正常晉升工資辦法。
  1. 晉升崗位工資檔次。自2006年7月1日起,機關工人年度考核累計兩年為合格及以上的,自次年1月1日起晉升一檔崗位工資。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崗位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工資檔次晉升的當年起重新計算。
  技術工人晉升技術等級(職務)後,崗位工資逐級就近就高套入晉升後的技術等級(職務)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如增資額超過按原技術等級(職務)正常晉升崗位工資檔次增加工資的數額,晉升崗位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晉升技術等級(職務)的當年起重新計算;如增資額不超過按原技術等級(職務)正常晉升崗位工資檔次增加工資的數額,晉升崗位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上一次晉升崗位工資檔次的當年起計算。
  2. 晉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技術工人晉升技術等級(職務)後,執行新任技術等級(職務)對應的技術等級工資標準。
  (四)試用期、學徒期、熟練期工資待遇和學徒期、熟練期滿後的定級工資待遇。
  新參加工作的工人,仍實行試用期、學徒期和熟練期製度。試用期、學徒期、熟練期工資待遇和學徒期、熟練期滿後的定級工資待遇見附表7。
  (五)其他。
  普通工人經考核轉為技術工人後,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技術工人的工資水平重新確定工資。
  四、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
  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準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五、完善津貼補貼製度
  按照國家規定,在清理規範的基礎上,實施地區附加津貼製度,完善崗位津貼製度。
  (一)實施地區附加津貼製度。
  地區附加津貼主要反映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消費水平等方麵的差異。在清理規範津貼補貼的基礎上,國家將實施地區附加津貼製度。我省規範津貼補貼實施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另行製定。
  (二)完善崗位津貼製度。
  在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崗位津貼製度。國家對崗位津貼實行統一管理。我省崗位津貼規範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另行製定。
  六、改革的有關政策
  (一)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公務員,在其工資製度改革實施辦法出台前,暫按本實施辦法執行。
  (二)軍隊轉業幹部按本人現任職務套改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如現任職務低於轉業時部隊原職務的,根據其現執行工資待遇對應的職務套改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執行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工資標準。
  (三)南京市的公務員,按下列職務對應關係確定職務工資:市級正職、市級副職、局長、副局長職務分別相當於國務院部委的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處長及以下職務與國務院部委及省政府廳局的相同。級別工資按下列辦法確定:市長、副市長分別按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套改,局長、副局長在分別按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套改級別的基礎上高定一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套入相應的工資標準;處長及以下職務人員按國務院部委相同職務人員套改。
  (四)省直屬副廳級機構的公務員,按下列職務對應關係確定職務工資:局長、副局長職務分別相當於省政府正廳級機關的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處長及以下職務與省政府正廳級機關的相同。級別工資按下列辦法確定:局長、副局長在分別按省政府正廳級機關的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套改級別的基礎上高定一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套入相應的工資標準;處長及以下職務人員按省政府正廳級機關相同職務人員套改。
  (五)被授予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且1993年工資製度改革以來按國家規定高定了工資檔次的人員,仍保持榮譽的,可在本人套改工資的基礎上適當高定。其中,被授予國家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可在本人套改級別工資的基礎上高定工資兩個檔次;被授予省部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可在本人套改級別工資的基礎上高定工資一個檔次。
  (六)1993年工資製度改革以來,受過降級、撤職處分以及受到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拘役、管製、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等行政、刑事處罰期滿後由單位接收並分配了正式工作的公務員,在套改確定的級別基礎上低定一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低套入相應的級別工資標準,如套改級別為本職務最低級別,在套改確定的級別工資基礎上低定一個級別工資檔次;受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以及受到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拘役、管製、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等行政、刑事處罰期滿後由單位接收並分配了正式工作的機關工人,在套改的崗位工資基礎上降低三個工資檔次,崗位工資在第4檔以下的,執行最低工資檔次。
  (七)截至2006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到達離退休年齡的人員(經組織批準留用的除外),不實行新的工資製度,適當增加離退休費。
  (八)工資關係未轉入現所在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將工資關係轉入後,再參加工資製度改革。
  七、實施時間
  改革公務員職級工資製、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崗位)工資製,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
  八、經費來源
  這次工資製度改革所需經費,由財政負擔的按現行財政體製和單位隸屬關係,分別由省級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
  九、組織領導
  全省公務員工資製度改革,由省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各省轄市工資製度改革,由同級人民政府組織貫徹實施。省屬各部門公務員工資製度改革,由省人事廳、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中央各部門(少數部門除外)所屬駐关键词1機關單位,由我省統一組織實施並進行管理。省屬駐各地機關、單位,按照原工資管理體製貫徹實施。
  這次公務員工資製度改革的實施,由各部門、單位申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後,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部門審批。為進一步加強工資管理,規範分配秩序,理順工資關係,今後機關單位工資正常管理也按此規定執行。
  各地區、各部門在實施過程中,要堅持工資政策的統一性和嚴肅性,嚴格執行政策,不得擅自出台和變通工資政策。各省轄市在貫徹實施後,要及時將本地區的實際實施情況,報送省人事廳、財政廳備案。
  本實施意見由省人事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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