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經貿委、建設廳、國土資源廳製定的《關於進一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實施建築節能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進一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實施建築節能的意見
(省經貿委 省建設廳 省國土資源廳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
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築的通知》(國辦發〔2005〕33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省牆體材料革新和全麵建設節能建築,有效保護耕地和節約能源,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工作的意義
近年來,我省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工作快速推進,2004年,全省新型牆體材料產量已占牆體材料總產量的71.5%,新牆體材料建築應用比例達到88%,分別比2000年提高35.3和35.4個百分點。節能建築竣工麵積不斷增加,2004年全省節能建築設計量為2180萬平方米,並建成了一批節能住宅示範小區。全省縣級以上城市城區和部分鄉鎮基本實現了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目標。但是,全省粘土類製品和非節能建築仍占較大比例,麵廣量大的鄉鎮及農村牆改和建築節能工作尚處起步階段,部分地區實心粘土磚生產和使用回潮;一些房地產開發商擅自變更節能設計或降低設計標準的現象時有發生。對此,各地各有關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我省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隻有0.98畝,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65%。能源資源匱乏,消費的能源80%以上需從省外輸入。資源不足已經成為我省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瓶頸約束。由於牆體材料占房屋建築材料的70%,而我省粘土磚仍占牆體材料的主導地位,生產粘土磚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和粘土資源,挖毀大量耕地。同時,隨著居住條件的改善和建築空調采暖的普及,建築能耗不斷增加,預計到2010年將占全社會能耗的三分之一左右,而大量應用粘土磚必將導致新建建築采暖和空調能耗的大幅增加,進一步加劇我省十分突出的能源供需矛盾。
生產新型牆體材料不僅不用或少用粘土資源,還可以大量利用各類工業固體廢棄物、城市垃圾、建築渣土等固體廢物。采用優質新型牆體材料建造節能建築,可有效降低建築能耗,顯著提升室內環境舒適度,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大力發展非粘土利廢新型牆體材料,既能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又能改善和保護環境,是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途徑和迫切需要。
二、明確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實施建築節能的目標
我省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的目標是:全麵推進禁止實心粘土磚、限製空心粘土磚的生產和使用,大力發展優質非粘土新型牆體材料。至2006年底,所有縣級以上城區實現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目標,每年確保有20%的鄉鎮達到“禁實”要求。到2010年底,全省基本淘汰實心粘土磚,優質非粘土新型牆體材料產量占牆體材料總產量的50%以上。新建居住建築、公共建築以及政府財政投資的其他生產性項目建築,全部按國家和我省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設計和建設。
三、落實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實施建築節能的措施
(一)加大“禁實限粘”力度
禁止新建、改建或擴建以粘土為主要原料的牆體材料生產線。嚴禁占用耕地建窯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嚴格控製粘土磚生產企業取土範圍和規模,禁止向新建、改建、擴建實心粘土磚項目供地,限製向空心粘土製品生產項目供地。凡已實現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目標的市縣區及鄉鎮,應鞏固成果,防止反彈和回潮。人均占有耕地低於08畝的市縣和新牆體材料基本能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的地區,要逐步淘汰粘土類牆體材料。縣級以上(含縣級)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建築工程中建築牆體部分,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縣以下建製鎮區域內分期分批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所有屋麵、圍牆和臨時建築禁止使用粘土製品,非砌體結構內隔牆禁止設計、使用粘土製品,各類建築外牆和砌體結構內隔牆限製設計、使用粘土製品。逐步在縣級及縣以上城市的建築中限製燒結粘土磚砌體結構的使用,直至禁止使用。牆體材料革新工作逐步向小城鎮和農村延伸。
(二)加快發展新型牆體材料
新建居住建築、公共建築以及其他政府財政投資的生產性項目建築,均要采用新型牆體材料。農民自建住宅,提倡使用新型牆體材料。各地在安排使用預算內基建投資(含國債項目資金)和中小企業開發發展專項基金時,要加大對開發技術含量高的新型牆體材料產品的支持力度,重點扶持發展非粘土和高摻量工業廢渣、能形成充分發揮當地資源優勢、符合建築市場需求的主導產品。要運用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利用非粘土類資源和其他廢棄物資源生產科技含量高的新型牆體材料,限製粘土製品生產,加快其轉產或淘汰。凡利用非粘土類資源和其他廢棄物資源的新型牆體材料項目,其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新型牆體材料目錄》的,可以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加大新型牆體材料推廣應用,全麵建設建築節能
要將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限製使用粘土製品、應用新型牆體材料、執行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等要求列入建築設計、施工圖審查、建築施工現場、項目竣工驗收等環節監督檢查的必要內容。加強對進入建設工地的牆體材料的管理,禁止實心粘土磚在城市工程中的應用,限製粘土類牆體材料的應用,引導企業積極采用利廢、環保、節能的新型牆體材料。加快製定和完善新型牆體材料工程應用和節能建築的技術規範和圖集,完善節能建築設計、施工、驗收的標準化體係。有步驟地開展既有公共建築的節能改造,有條件的城市積極開展建設節能65%的試點。
(四)加快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支持新型牆體材料及節能建築技術的開發和應用示範,組織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研究、開發科技含量高、利廢效果好、節能效果顯著、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質新型牆體材料生產技術與裝備,提高牆體材料革新和節能建築的技術水平。強化實施新型牆體材料標準,推廣應用技術培訓,確保產品及工程質量。積極建設優質新型牆體材料示範生產線和新型牆體材料建築應用樣板,推廣新型建築結構體係,拓寬新型牆體材料的應用範圍。積極推動綠色建築、低能耗或超低能耗建築的研究、開發和試點。
四、加強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工作的組織領導
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政府要將其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各地要健全並充分發揮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領導小組的作用,研究解決牆改工作的難點、重點問題,明確牆體材料革新和實施建築節能的發展目標、發展重點,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經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牽頭工作,加強部門之間協調,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配合,共同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工作。
經貿部門要加強對新型牆體材料產品的認定管理,適時發布和調整鼓勵、限製、淘汰牆體材料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及產品目錄,規範生產與流通秩序。對涉及人身健康的牆體材料,要逐步納入強製性產品認證範疇,不經認證不得銷售使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築工程項目節能設計的監管,對達不到建築節能設計標準要求的,不準施工、驗收備案、銷售和使用,不得參加“揚子杯”、“魯班獎”、“綠色建築創新獎”等優質工程以及省和國家優秀設計的評選。國土資源部門要重點加強對磚瓦企業生產用地的監管,加大粘土磚瓦窯的整治力度,屬於《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整治磚瓦窯業加快發展新型牆體材料的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02〕42號)規定的六類整治對象的磚瓦窯,要堅決予以關閉。技術監督部門要依據有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禁止無標生產和質量未達標的牆體材料產品出廠銷售。工商部門要及時收回無粘土資源的磚瓦企業的營業執照,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牆體材料產品、生產設備的行為。環保部門要加強對牆體材料生產企業的環境監督,依法查處汙染環境的違法行為。各級牆改辦公室要按照行政執法要求,完善執法條件和手段,接受政府委托,依法查處違反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行為。
各地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全麵建設節能建築的要求,製定本地區總體目標和分年度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責任,加強檢查考核,確保目標落到實處。大力開展牆體材料革新與實施節能建築的宣傳、培訓,充分發揮輿論導向與監督作用,通過多種形式宣傳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的重要意義,普及知識,提高社會各界對此項工作的認識,努力營造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