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通榆河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意見
發布日期:2010-09-0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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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通榆河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意見
蘇政辦發〔2010〕92號 2010年7月21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通榆河是我省沿海地區的主要飲用水源,在沿海發展大局中具有戰略地位。近年來,沿線各地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環保優先方針,認真實施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通榆河水汙染防治的決定》,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區域內結構性汙染突出,環境基礎設施滯後,幹流水質達標率低,支流水質不穩定且呈下降趨勢,加強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水環境綜合整治,建設“清水走廊”已刻不容緩。為此,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关键词1沿海地區發展規劃》要求,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圍繞建設“清水走廊”目標,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統籌推進、改善水質”的基本思路,優先保證飲用水安全,保障沿海開發,推動通榆河水質不斷改善,促進流域內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總體目標。到2012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得到有效保障,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主要水質指標得到改善,基本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全部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水源應急監測和應急供水能力得到明顯提升。到2015年,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水質穩定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
二、通榆河水汙染防治重點工作
(三)加快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廠網並舉、管網先行”的原則,加快沿線地區汙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力爭用2-3年的時間,實現通榆河沿線建製鎮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切實加強汙水處理廠運營管理,確保運營正常、管理規範,並逐步開展尾水資源化利用、區域用水總量控製和節水技術推廣。積極推進農村生活汙水處理,推廣經濟適用、運行穩定、維護簡便的處理技術,逐步提高農村汙水處理率。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推進“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市縣集中處理”的城鄉垃圾收運處理模式,逐步完善城鄉垃圾收運體係。到2012年,城市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5%,縣城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0%,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收集處理率達到90%,鎮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運率和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達到60%。到2015年,基本實現建製鎮汙水處理設施全覆蓋,30%的規模較大規劃保留村莊建成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鎮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運率達到90%,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達到80%。
(四)加大工業汙染防治力度。嚴格環境準入,嚴禁在通榆河一、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化學製漿、造紙、化工、醫藥、製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煉油等汙染水環境的項目,嚴禁在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有環境風險的項目,嚴格限製高耗水項目發展,加快高耗能、高耗水設備的更新改造。對重汙染企業定期實施強製性清潔生產審核,對不鏽鋼加工、酸洗行業開展集中整治,切實防治重金屬汙染。深入開展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突出抓好小型化工生產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汙染防治。加快推進企業入園進區,提高廢水的集中處理率。到2012年,區域內所有開發區和工業集中區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做到穩定達標排放,中水回用率達到20%,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到75%。
(五)加強農業麵源汙染防治。積極發展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節水型高效灌溉農業,大力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組織開展測土配方施肥和農作物病蟲草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推廣使用緩釋肥和商品有機肥,推廣高效、低毒化學農藥和生物農藥,逐步削減農藥化肥施用量。積極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嚴禁秸稈下河。合理規劃養殖區域,加大畜禽養殖糞汙處理力度,強化水產養殖管理,控製養殖規模和密度,推廣無公害養殖技術,嚴禁使用違規藥物。加快鄉村河塘生態化改造。到2012年,種植業化學氮肥和化學農藥施用量比2007年分別削減8%和15%,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無害化處理率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均達到80%,無公害水產品安全合格率達到96%。
(六)做好水係及沿岸的綜合管理。盡快取締河道內種植養殖及沿岸私設的碼頭等建築物,及時清除河道垃圾和浮水水生植物。切實加強船舶汙染防治和監管,加快船舶垃圾和含油廢水回收設施建設,突出危化品運輸船隻的管理,防止發生船舶泄露和安全事故。堅決取締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與供水無關的碼頭和準保護區內的危險品碼頭,沿岸港口、碼頭等必須設置與其吞吐能力相適應的汙染物接收設施、設備,並有效運行。座艙機船必須安裝油水分離裝置,所有船舶必須配備船舶垃圾收集貯存裝置,禁止在河道內設置餐飲船。加強河道生態功能保護和河道兩側生態防護林、濕地生態係統建設,形成有利於保護水體的緩衝隔離帶。
三、通榆河水環境整治綜合措施
(七)加快推進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充分利用長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和沿海開發開放進程加快的有利條件,在更大範圍內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生產力布局。大力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認真落實全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大規模開展技術改造,加快產業和產品升級換代,切實減少汙染物排放。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研究製定通榆河沿線關停搬遷重汙染企業“以獎代補”政策,對重汙染行業和企業形成倒逼機製,淘汰落後產能,推動集約發展。根據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水質保護目標,對區域內直接影響水質的工業企業治汙設施以及集中式汙水處理設施實行提標改造,削減汙染物入河總量。淘汰或關閉不能達到清潔生產三級以上水平的工藝和企業,限期治理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工業企業,限期治理仍不能達標的,予以關閉。
(八)科學調配和管理水資源。加快推進通榆河水利工程建設,到2010年底,完成通榆河北延工程。到2012年,基本完成泰州引江河二期工程、泰東河、鹵汀河拓浚工程,挖掘現有新通揚運河引江能力,為鹽城、連雲港及南通北部沿海地區增加供水量,並向連雲港穩定供水。抓緊研究通榆河西岸地區尾水出路問題,對與通榆河平交的汙染較重河道開展建設立交工程、實現清汙分流的規劃研究。製定通榆河沿線水量分配方案和水功能區年度目標,結合淮沂沭泗水係來水情況,加強水利工程科學調度,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製度。加快節水技術應用,積極推廣汙水處理廠尾水利用、印染行業廢水深度處理和回用、區域用水總量控製和節水技術。
(九)強化飲用水安全保障。依據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通榆河水汙染防治的決定》和《關於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抓緊編製本地區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定期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認真組織開展飲用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2012年底前全麵關閉、搬遷集中式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的各類汙染源和排汙口等非法設施,完成保護區確界、立標等工作。加強水質監控,抓緊製定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水質監測方案,建立通榆河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預警係統。供水單位要嚴格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範水質監測製度,改進製水工藝,全麵實施深度處理工藝的建設和改造,確保“不合格的水不出水廠、不達標的水不進管網”。加快區域供水步伐,實現更大範圍的管道互聯互通和連片集中供水,逐步停用供水量小、水質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水源地。環保、建設、水利、衛生等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動機製,及時將飲用水源地取水、供水水量、水質監測信息定期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並報省淮河流域水汙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組織保障
(十)抓緊編製規劃。為科學指導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省有關部門要抓緊組織編製通榆河水汙染防治規劃、通榆河沿線城鄉生活汙水處理規劃等,並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規劃製定本地區水環境整治計劃,明確階段性治理目標,確定具體治理項目和投資計劃、完成時間、考核標準及責任部門。
(十一)健全工作機製。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沿線各級人民政府是實施水環境綜合整治的責任主體,要在通榆河以及主要供水河道全麵推行“河長製”,由市、縣(市、區)主要負責同誌擔任“河長”,落實地方人民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製度,切實推動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深入開展。省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各負其責,加強指導和監督,協調推進整治工作。省淮河流域水汙染防治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水環境綜合整治的重大問題,確定各地、各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形成政府主導、部門推進、團結治汙的良好局麵。
(十二)加大投入力度。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沿線各級人民政府要為實施水環境綜合整治安排專項資金,省級財政要結合淮河流域水汙染防治工作,加大對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沿線各地水環境綜合整治投入的引導。按照“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督促企業加大對汙染治理的投入。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立生態補償製度,在通榆河沿線抓緊開展環境資源區域補償試點工作。嚴格執行各項征收政策,盡快把汙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到位。
(十三)嚴格考核和責任追究。省發展改革委要將通榆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指導各地加強產業結構調整。省環保廳要加強對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的水質監測,定期發布水質信息。省監察廳要加強對本意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方和部門,要嚴肅追究責任。省淮河流域水汙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通榆河水環境綜合整治情況定期開展檢查,並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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