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2年省級部門節能目標任務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2-07-05 09:24 字體:[ ]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2012年省級部門節能目標任務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2〕125號  2012年7月5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2012年省級部門節能目標任務》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2012年省級部門節能目標任務

  一、目標
  (一)總體目標。
  1.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26%。(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二)重點領域目標。
  2.工業。全省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6%以上。“萬家企業”實現節能量500萬噸標準煤。(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3.建築。全年新增節能建築麵積8000萬平方米、新增節能能力80萬噸標準煤。完成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麵積200萬米和居住建築節能改造麵積300萬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麵積2400萬平方米。(責任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4.交通運輸。全省營運客車、營運貨車、營運船舶的單位周轉量能耗分別比2005年下降1.2%、3%、5%,港口生產單位周轉量能耗比2005年下降1.6%。(責任部門:省交通運輸廳)
  5.公共機構。全省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單位建築麵積綜合能耗比上年分別下降3%和2.5%。(責任部門:省級機關管理局)
  二、工作任務
  (一)落實目標責任。
  6.合理分解節能指標。將年度節能目標分解到市級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重點用能單位。(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7.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組織開展對市級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監察廳、統計局等)
  8.實施問責和表彰獎勵製度。實施問責和表彰獎勵製度,對考核等級為未完成的設區市進行問責。(責任部門:省監察廳,省委組織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
  9.加強節能工作領導。節能工作領導機構和協調機製得到實際運作。(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推進結構調整。
  10.嚴控高耗能行業增長。六大高耗能行業產值(現價)占地區工業總產值比重下降。(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
  11.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製度。對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有重大負麵影響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能評限批。(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
  12.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第三產業增加值(現價)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上升。(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
  (三)大力組織實施重點工程。
  13.組織實施重點節能工程。組織實施節能改造等重點節能工程。力爭通過節能改造實現節能200萬噸標準煤。(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四)加強節能管理。
  14.合理控製能源消費總量。製定實施能源消費總量控製方案,完成能源消費總量控製目標。(責任部門:省能源局)
  15.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推進“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完成年度節能目標。落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製度,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設立能源管理崗位及備案管理製度。(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16.推進工業節能。提高標準,擴大淘汰範圍,確保完成淘汰落後產能任務。從優化結構、推進節能技術進步和創新管理等方麵采取綜合措施,提升工業企業能效水平,確保完成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目標。(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
  17.推進建築節能。確立5個省級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示範區,完成200項綠色建築評價標識項目。強化新建建築節能監管,推進建築節能監管體係實現全覆蓋,大力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嚴格新建建築施工階段執行節能強製性標準,全麵推行民用建築能效測評標識,新建建築施工階段執行節能強製性標準的比例不低於上年水平。(責任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經濟和信息化委)
  18.推進交通運輸節能。開展交通運輸節能減排監測考核,基本建成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分析係統,組織實施交通節能示範項目,新增、更新公交車輛2000輛以上,城市公交分擔率力爭提升至20%以上,建設甩掛運輸站場10個以上,省級以上甩掛運輸試點企業在年底形成牽引車800輛、掛車1600輛的專業甩掛運輸能力。(責任部門:省交通運輸廳)
  19.推進商業和民用領域節能。落實商業和民用領域節能措施。強化商業企業節能管理,推進商業企業節能改造。繼續開展“節能產品進商場”活動,鼓勵零售企業開展綠色采購和銷售,推廣使用節能環保消費品,加快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係建設試點。推廣高效照明產品500萬隻。(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經濟和信息化委)
  20.推進公共機構節能。落實公共機構節能措施,進一步加強公共機構能耗分項計量及能耗統計監測,強化基礎管理,積極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完成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目標。(責任部門:省級機關管理局)
  (五)積極推廣節能技術。
  21.省級財政進一步加大對節能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省級科技計劃中用於節能技術研發的資金占財政收入比重比上年增加。(責任部門:省科技廳、財政廳)
  22.開展節能技術產業化示範和推廣應用。實施節能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在高新技術產品認定中加大對節能技術產品認定的力度,製定節能技術產品推廣目錄,出台地方節能技術和產品推廣財政補貼政策。(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
  (六)落實促進節能的經濟政策。
  23.實施促進節能的價格政策。實施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居民用電階梯價格。(責任部門:省物價局)
  24.落實節能的稅收支持政策。落實促進節能有關所得稅、增值稅政策。(責任部門:省國稅局、地稅局)
  (七)加強節能監督檢查。
  25.出台和完善節約能源法配套法規、規範性文件等。(責任部門:省政府法製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26.開展節能執法監督檢查。對地方節能工作進展情況開展督查,對重點耗能企業進行節能執法監督檢查。完成國家下達的在用工業鍋爐能效測試任務。(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質監局等)
  (八)積極推廣市場化機製。
  27.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電力公司)
  28.推廣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做好節能服務公司備案管理,用好用足財政預撥獎勵資金。(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
  (九)強化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
  29.製定並實施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標準。製定地方強製性能耗限額標準,組織節能監察機構對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實施監察審計。(責任部門:省質監局、經濟和信息化委)
  30.加強重點企業能源計量工作。推進用能單位建立健全能源計量器具、能源計量數據管理有關製度,能源計量器具配備達到國家強製性標準要求。組織開展城市能源計量示範建設。(責任部門:省質監局)
  31.加強節能統計能力建設。加強能源統計和監測工作,完善能源統計製度並配備與職能任務相適應的節能統計力量。(責任部門:省統計局,省編辦)
  32.加強節能管理、監察能力建設。推動覆蓋省、市、縣三級節能管理、監察體係建設,配備完善節能監察和檢測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水平。(責任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編辦,省財政廳)
  33.加強節能宣傳。組織開展節能宣傳周、節能減排全民行動。(責任部門:省委宣傳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能源局,省級機關管理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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