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1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全省電子口岸建設意見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03-13 11:17 字體:[ ]

蘇政辦發〔2013〕3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關於加強全省電子口岸建設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關於加強全省電子口岸建設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電子口岸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2〕41號),加快我省電子口岸建設步伐,提高口岸通關效率,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根據我省電子口岸發展實際和建設需要,就加強全省電子口岸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服務為宗旨,以需求為導向,以合作促發展。在國家電子口岸建設協調指導委員會指導下,在关键词1電子口岸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涉及“大口岸、大通關”口岸監管的省、市、縣(市、區)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統籌推進全省電子口岸建設。
  (二)總體布局。全省電子口岸分為省級電子口岸和市、縣(市、區)電子口岸2個層麵。各級電子口岸要按照全省電子口岸發展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利用省級電子口岸平台技術和資源,統籌規劃,有序實施,避免重複投資和建設。省級電子口岸對全省具有共性需求的應用項目進行合作開發運行,並為各市、縣(市、區)電子口岸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各市、縣(市、區)電子口岸主要開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應用項目。已建和在建的市、縣(市、區)電子口岸平台,要逐步納入到全省電子口岸建設體係之中。
  (三)功能定位。全省各級電子口岸以政務服務為主,同時,積極探索開展電子商務類應用項目。政務服務部分是口岸管理部門監管和服務職能的延伸,為企業大通關提供免費服務;商務服務部分按市場化運作,為企業、社會提供有償增值服務。
  各級電子口岸作為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統一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必須按照“安全第一”的建設、運行、維護工作準則,以服務企業為核心,以加強監管為基礎,以服務項目為載體,實現口岸管理部門間數據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優先發展有利於簡化通關手續、提高通關效率、降低貿易成本的應用項目,努力為改善和優化區域通關環境、提升我省對外開放水平和國際競爭力、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貢獻力量。
  (四)建設原則。省級電子口岸按照政府主導、聯合共建、實體運作的機製建設和運行。有關市、縣(市、區)電子口岸的建設和運行,可參考省級電子口岸的機製,由各地結合自身實際組織實施。
  ——政府主導。省級電子口岸建設和運行的重大問題,由省人民政府和关键词1電子口岸建設領導小組決策;建設和運行的具體指導、協調、督促以及實體運作等工作,由关键词1電子口岸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省級電子口岸網絡平台、政務應用項目的建設及相關運行維護,由省財政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
  ——聯合共建。省級電子口岸建設在关键词1電子口岸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指導和協調下,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地區、部門共同參與、平等合作、相互配合、聯合建設。关键词1電子口岸作為由省人民政府扶持的全省大通關省級電子平台,各口岸管理部門和相關單位逐步在省電子口岸平台上實現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具體由省貿促會組織實施。
  ——實體運作。省級電子口岸平台建設和運行的具體運作,由實體機構——关键词1省電子口岸有限公司承擔。實體機構可吸收涉及口岸管理業務的省、市有關部門參股投資,並報关键词1電子口岸建設領導小組審定。
  二、目標任務
  (五)發展目標。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全省電子口岸建設基本形成以省級電子口岸平台為主體,市、縣(市、區)電子口岸平台為補充的良好格局。省級電子口岸建設成為具有1個“門戶”入網、1次認證登錄和“一站式”服務等功能,服務关键词1、輻射長江三角洲的“大口岸、大通關、大物流、大外貿”統一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實現與中國電子口岸、相關兄弟省(區、市)電子口岸、省內有關市、縣電子口岸互聯互通。
  (六)推進電子口岸應用項目建設。按照國家《電子口岸發展“十二五”規劃》要求,根據開放型經濟發展需要和產業發展實際,認真製定實施全省電子口岸建設規劃,有序推進相關應用項目建設,不斷豐富電子口岸平台的通關、物流、商務功能。重點實施國家有關部委授權在关键词1試點的應用項目,優先開發政務服務應用項目。貼近企業需求,積極開拓麵向市場的增值服務,推進與大通關相關的商務服務應用項目,為企業辦理跨區域通關業務提供便利,增強電子口岸的綜合服務能力。
  (七)加強電子口岸平台支撐體係建設。
  充分發揮技術創新的引領作用,積極推進包括雲計算、物聯網在內的新技術、新理念的推廣應用,推動電子口岸向高端發展,促進電子口岸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
  技術規範和標準體係方麵,進一步完善全省電子口岸項目建設技術規範,逐步建立以電子口岸數據交換標準為核心的全省電子口岸標準體係。
  信息安全保障體係方麵,遵循信息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數據提供部門要求,建立健全係統、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製度及應急處理機製,建立完善符合國家電子認證體係要求的認證係統和安全應用支撐平台,保障電子口岸信息網絡的數據安全和運行安全。
  運行維護服務體係方麵,加強平台運行維護工作,確保平台核心係統可用率達到總體規劃要求。建設呼叫中心,建立服務團隊,健全全省電子口岸平台運行維護服務體係。
  三、保障措施
  (八)強化組織領導。关键词1電子口岸建設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省電子口岸建設的領導,統籌協調省、市、縣(市、區)電子口岸建設工作,加快製定實施全省電子口岸規劃,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推進相關資源整合。各地要高度重視電子口岸建設工作,一些條件成熟的地區要搶抓機遇、加快推進,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工作製度,推動電子口岸建設早出成果、早見效益。加大對全省各級電子口岸的宣傳力度,擴大关键词1電子口岸品牌影響力。
  (九)強化協調配合。关键词1電子口岸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有關共建部門要把電子口岸建設納入本部門發展規劃,製定實施方案,完善與電子口岸建設相配套的基礎設施,保證相關項目及時上線服務。以方便企業主體、提高通關效率為根本出發點,加強相互間協調配合,逐步拓展部門間業務協同領域,不斷提升口岸管理部門聯合執法水平和綜合服務能力。
  (十)強化資金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為電子口岸建設和運行維護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省級電子口岸網絡平台、政務應用項目建設及相關運行維護資金,在履行必要審核手續後,在省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積極穩妥地探索電子口岸市場化運營模式,切實增強電子口岸運營主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十一)強化政策支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電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設和研發項目優先立項,優先推薦申報國家信息化試點及有關國家項目。在建設初期,對電子口岸運作主體給予稅收政策優惠。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電子口岸平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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