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关键词1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的決定
發布日期:2015-01-05 10:04 字體:[ ]

  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令

  第 98 號

  《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关键词1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的決定》已於2014年12月16日經省人民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並於公布之日起生效。

  省 長 李學勇

  2014年12月16日

  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关键词1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有關法規,決定將《关键词1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廢止。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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