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1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於印發《关键词1省地方政府
糧油儲備質量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時間:2026-01-15 16:09 來源:关键词1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字號:默認

蘇糧法規〔2025〕2號


各設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关键词1省糧食集團: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管理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省地方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管理,現將《关键词1省地方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关键词1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5年12月17日

 

关键词1省地方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关键词1省地方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規範質量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关键词1省糧食流通條例》《关键词1省地方政府儲備糧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关键词1省地方政府儲備糧油的入庫、儲存和出庫環節質量安全管理和相關監督檢查活動適用本細則。本細則所稱政府糧油儲備,是指省、市、縣級政府糧油儲備,包括原糧、成品糧以及食用植物油儲備。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級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承儲企業(庫點)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指導、培訓與服務。根據委托對本行政區域內上級地方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管理履行屬地監管責任。上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開展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第四條 承擔地方政府糧油儲備任務的承儲企業,對承儲的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履行主體責任,其下屬承儲庫點承擔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具體管理責任。

承儲企業(庫點)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質量管理規定,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製度;具備與承儲任務相適應的質量安全檢驗儀器設備、檢驗場地以及檢驗人員;定期開展培訓,及時處理質量安全問題,確保政府糧油儲備符合質量安全要求。

第五條 承擔政府糧油儲備委托檢驗的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資質認定,熟悉政府糧油儲備質量政策要求,認真開展檢驗,及時報送檢驗結果,並對檢驗結果承擔保密責任。

實行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與檢驗人負責製。檢驗人對出具的檢驗數據負責,審核簽發人承擔管理責任,檢驗機構對出具的檢驗報告負責。

第六條 實行政府糧油儲備入庫檢驗製度。承儲企業(庫點)收購、采購的原糧應當按照相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質量安全檢驗。不符合糧油質量要求、經整理後仍不達標的不得入庫。承儲企業(庫點)采購成品糧油,應要求糧油經營企業提供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廠家出具的質檢報告,或提供有資質的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在效期內的質檢報告可作為儲備入庫的質量安全憑證。

第七條 政府糧油儲備入庫檢驗,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的常規質量指標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標項目,不得少於以下必檢項目:

(一)常規質量指標

稻穀:色澤氣味、出糙率、穀外糙米、整精米率、雜質、水分、黃粒米、互混率。

小麥:色澤氣味、容重、不完善粒、雜質、水分。

玉米:色澤氣味、容重、不完善粒、黴變粒、雜質、水分。

大米:色澤氣味、碎米、加工精度、不完善粒、水分、雜質、黃粒米、互混率。

小麥粉:色澤氣味、加工精度、灰分、水分、含砂量、外觀形態。

食用植物油:氣味滋味、水分及揮發物、不溶性雜質、酸價、過氧化值、溶劑殘留量。

(二)主要食品安全指標

稻穀:鎘、鉛、黃曲黴毒素B1。

小麥: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玉米赤黴烯酮。

玉米:黃曲黴毒素B1、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玉米赤黴烯酮。

大米:鎘、鉛、黃曲黴毒素B1。

小麥粉: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玉米赤黴烯酮。

食用植物油:鉛、總砷、黃曲黴毒素B1。

各地在此基礎上對必檢項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入庫的政府儲備原糧應為最近糧食生產年度內的新糧,各項常規質量指標符合國家三等及以上質量標準,儲存品質指標符合宜存要求,食品安全指標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限量規定。

入庫(罐)的食用植物油應為新加工的產品,各項常規質量指標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要求,儲存品質指標符合宜存要求,食品安全指標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限量規定。

入庫的政府儲備成品糧原則上應為30日內加工的產品,成品儲備大米應符合國家標準二級及以上質量要求,小麥粉應符合國家標準粉及以上質量要求,各項常規質量指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食品安全指標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限量規定。

成品糧油的包裝物和標簽標識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第九條 實行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驗收檢驗製度。原糧入庫平倉、散裝食用植物油入罐完成後,應委托有資質的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驗收檢驗合格的,方可確認為政府糧油儲備。對頻繁輪換的成品糧油儲備,可適時動態抽查質量情況。

入庫的成品糧、小包裝食用植物油應提供生產廠家按批次出具的質檢報告,或者提供有資質的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省級政府糧油儲備由关键词1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有資質的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省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對驗收檢驗結果進行抽查。設區市、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可結合當地實際,明確本級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安全驗收檢驗相關規定,並對驗收檢驗結果進行抽查。

第十條 政府糧油儲備委托檢驗應由檢驗機構派出人員進行現場扡樣,不得由承儲企業(庫點)送樣檢驗。扡樣方法、程序、要求應按國家《政府儲備糧油質量檢查扡樣檢驗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扡取。

扡樣采取錄像或拍照等有效方式記錄備查。檢驗機構和扡樣人員對扡樣合規性、樣品真實性和信息準確性負責。

承儲企業(庫點)應提供真實貨位信息、扡樣用具和樣品暫存地點等條件,選派輔助人員,配合做好扡樣工作,不得弄虛作假,調換樣品。扡樣信息和檢驗結果應當按規定納入关键词1省地方政府儲備糧雲服務平台。

質量檢驗機構應妥善留存扡樣單、檢驗原始記錄等相關材料,留存時間應不少於6年。

第十一條 承儲企業(庫點)在政府糧油儲備入庫後,應當及時逐貨位建立質量安全檔案,記錄品種、產地、生產年份、入庫時間、數量、質量等級、藥劑使用和有關問題整改等情況。完整保存檢驗報告、原始記錄的原件或複印件,不得偽造、篡改、損毀、丟失。質量安全檔案保存期限自政府糧油儲備銷售出庫之日起不少於3年。

第十二條 政府糧油儲備實行專倉(罐)儲存、專賬記載、專人保管,不得將性質、品種、生產年份、等級和糧權不同的糧油混存。鼓勵對不同產地、等級和品質的糧食單收、單儲。嚴禁虛報、瞞報政府糧油儲備質量情況。

承儲庫點具備控溫儲存條件和能力的,糧食安全儲存水分應符合國家《糧食安全儲存水分》(GB/T43994)要求。按要求嚴格儲糧化學藥劑的使用和管理。

承儲企業(庫點)根據市場需求選購優質儲備糧源,鼓勵應用綠色儲糧或者其他先進適用技術,實施精細化儲存管理。

第十三條 實行政府糧油儲備質量定期檢查製度。承儲企業(庫點)要定期開展政府儲備庫存糧油常規質量指標和儲存品質指標檢驗,根據實際情況開展食品安全指標檢驗。每年開展逐貨位檢驗不少於2次。糧油貨位檢驗報告在有效期內的,可直接運用。檢驗結果於每年6月、11月底前書麵報送本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

第十四條 儲存期間發生結露、蟲害、發熱、黴變等情況的,承儲企業(庫點)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最大限度降低損失。發現不宜存的糧油,應當結合輪換等措施及時安排出庫。

第十五條 實行政府糧油儲備銷售出庫檢驗製度。正常儲存年限內的糧油,在出庫前應當由承儲企業(庫點)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進行質量安全檢驗。自行檢驗的承儲企業(庫點)應具備相應常規質量指標和食品安全指標的檢驗能力,按國家或行業標準方法開展檢驗,規範填寫檢驗原始記錄,如實出具檢驗結果。

超出正常儲存年限出庫的糧油,儲存期間施用過儲糧藥劑未滿安全間隔期的糧油,以及色澤、氣味異常的糧油,應當委托有資質的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進行質量安全檢驗。檢驗結果超標的應暫緩出庫,食品安全指標超標的糧油,不得作為食用用途銷售出庫。

第十六條 出庫必檢項目與糧油入庫規定一致,主要包括常規質量指標和食品安全指標。

出入庫糧油應附檢驗報告原件或者複印件,檢驗報告有效期為自簽發之日起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有效期滿未出庫的,應當重新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成品糧油出庫時可主動提供加工品質、營養品質、食味品質以及儲存情況等信息。

第十七條 通過糧食交易平台銷售的政府糧油儲備,應公告糧油質量安全情況,且應與交易糧油實物質量相符。

第十八條 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結合年度庫存檢查、專項抽查、考核評價等,對政府糧油儲備質量管理、質量安全狀況、驗收檢驗結果等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監督檢查。年度檢查比例一般不低於本級政府儲備規模的30%,承儲企業(庫點)覆蓋麵不低於30%,成品糧油檢查比例參照原糧。年度內上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已檢查過的庫點或已抽檢過的糧油,未發現質量安全問題的,下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一般不再重複檢查或抽檢。

第十九條 承儲企業(庫點)對糧食質量安全檢查中的檢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自接到結果反饋起10日內,以書麵形式提出複檢申請,說明理由並提供相關印證資料。處理原則如下:

(一)監督檢查中產生質量異議的,監督檢查機構在接到複檢申請後,認為需要複檢的,可以安排原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進行複檢;必要時,可以安排省級以上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進行複檢。

(二)複檢應當使用備份樣品。有充分理由說明樣品不具備代表性的,可以安排重新扡樣檢驗,複檢結果作為最終檢驗結果。複檢不得采用快速檢測方法。

(三)因複檢產生的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四)出入庫過程中產生質量異議的,由交易平台組織交易雙方調解,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可通過法律訴訟程序解決。

第二十條 檢查發現政府儲備糧油質量不達標、儲存品質不宜存和食品安全指標超標等糧油質量安全問題,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未明確適用成品糧油的條款,僅適用原糧。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由关键词1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解釋,原《关键词1省地方儲備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辦法》(蘇糧法規〔2021〕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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